舊樓加裝電梯流程
1、動議協商
加裝電梯能夠模塊為較小單位開展,需經房子特有部分占房屋建筑占地面積三分之二之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之上的業主允許(擬占有業主特有部位的,還應該取得該特有部位的業主允許),并簽署加裝電梯內部協議書,明確加裝申請者。
2、申請報建
申請者向社區居委會明確提出書面形式加裝電梯申請辦理,并按要求給予加裝協議書、加裝計劃方案和房地產身份證件等有關原材料,經所在地街道社區審查后匯報區加裝辦。區加裝辦機構權威專家當場勘測,得出加裝審查意見。
3、公示公告
加裝電梯協議書和方法由加裝電梯房子所屬社區居委會在擬加裝電梯模塊樓道口、住宅小區公示欄等部位公示公告10天,公示公告期內因加裝電梯很有可能遭受干擾的利害關系人無實名認證書面形式抵制建議的,由社區居委會蓋公章辦理備案;有疑義的,社區居委會應業主要求,理應機構協商,促進有關業主在公平商議基本上自行達成共識。
4、設計圖審
申請者授權委托設計方案企業,開展推進施工圖并按要求進行圖審。
5、聯合審查
區基本建設行政部門主管機構集結生態資源和整體規劃、市場管理、行政執法、消防安全等有關行政部門對加裝電梯新項目開展協同審查,并出示協同審查會議記錄。
6、施工建設
電梯轎廂加裝公司依照施工圖紙和協同審查建議開展工程施工,并接納特種設備安全安全性監管機構和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管機構的產品質量監管。